经研究,决定面向2023年本院毕业生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本院毕业生或修业已满四年的学生。
二、岗位设置
1.党务助理(若干)
职责 :
1.1 协助完成学院党建各项工作;
1.2 协助做好党员的发展等工作;
1.3 协助做好日常通知、会议、资料归档等工作;
1.4 协助做好学生党员、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收集思想动态;
1.5 做好党内统计,负责党费收缴等工作;
1.6 完成学院党委及老师交办的其他任务。
2.学工助理(若干)
职责:
负责协助开展学院学生的奖励资助、创新创业、就业指导、学生文化活动、学生宿舍管理等工作,以及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3.实验室助理(若干)
职责:
3.1 核磁、电镜、XRD、质谱等大型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3.2 实验室安全工作;
3.3 实验室卫生;
3.4 实验室文档管理;
3.5 科研实验室事务;
3.6 参与处理实验室日常事务等。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其中党务助理需为党员或预备党员;
2.身体健康,能胜任学院相关工作;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
1.时间: 2023年7月11至7月12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闽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办公室(科技楼南1104)
4.报名需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招聘临时性工作人员报名表》(网络报名请将身份证扫描件、报名表电子版发邮箱17841099@qq.com)
五、考试与择岗
1.由学院统一组织面试。
2.学院根据需要分配岗位。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学院“公示公告”栏公开进行公示。
七、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
八、工资待遇
新招聘的临时性工作人员薪酬根据工作内容协商。
九、管理与考核
1.新招聘的临时性工作人员按学院要求开展工作,对无法胜任工作、不遵守师德规范、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职责的,学院解除其劳动合同。
2.新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实行半年一签,期满自动解除签约协议,不再继续签约。
咨询电话:0596-2591445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