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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组织常务委员会及工作小组制度(试行)

2017-09-13

为促进我院学生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合理化,响应我院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精神,执行学院党委的重要指示,切实解决一些学生干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等问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缺乏工作激情及组织工作能力退化;

(2)部分学生干部看齐意识不强,不守干部纪律,没有起到以身作则的模范作用,在其职不谋其政,组织纪律散漫,不服从上级的决议,不按规定参加组织的活动,不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组织原则办事;

(3)新任干部工作热情缺乏、精神迷茫、无组织性,学生干部的意识淡化等。

4)一些学生干部党性观念淡薄的问题,没有脚踏实地工作,没有实事求是的落实上级各项文件会议精神,怕困难,嫌辛苦,只着眼于个人利益,没有做到自身发展与组织建设齐头并进;一些学生干部精神不振,工作消极懈怠,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问题。

为切实增加学生干部自身的政治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大局意识,提高学生干部工作能力,学生组织建设改革焕然一新、抓铁有痕,并对学生干部进行常规常态化管理,特此成立九大组织常务委员会,并于其下成立党建、学生会、团委为带头组织的工作小组。九大组织常务委员会定期开展工作小组会议(每月一次),研究讨论并决定九大组织的相关重要问题,分享经验,切实改善学生干部上述的各种问题。工作小组主要任务有:

(1)自上而下开展学生干部考核工作,开展学习教育,坚持党性教育,促进学生干部向党靠拢,树立先进学生干部模范;

(2)坚持组织问题导向,注重实效,主要学生干部领导带头,以上率下;

(3)坚持从组织实际出发,研究组织实际情况,准确指导;

(4)坚持以各大组织为基本单位,落实干部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主要领导班子要对本组织的发展作出安排和规划;

(5)坚持学习先进的干部经验和管理能力,学习三会两制一课等团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学习党政时事,增强自身政治素养;

(6)坚持团委和学生会的核心作用,组织工作小组相关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开展工作小组的自我检查,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

化学院九大组织常务委员会,是化学院九大组织主要学生干部代表组成的常设机构,定期召开九大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全体会议(每两月一次),研究讨论并决定九大组织的相关重要问题,交流九大组织工作经验,组织开展思想教育,并汇报近期工作,审查考核学生干部的任职资格等。九大组织常务委员会定期会议期间可同时举行工作小组会议。

九大组织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解释监督校、院团委政策的实施;

()制定和修改九大组织公约及制度,报上级领导批准;

()学生会监督自律会、艺术团、就业指导中心的工作;学生团委监督宣传中心、青年志愿者中心、心理自助中心的工作;同时学生会和学生团委不参与工作小组成员组织工作。

()解释九大组织相关制度,协调各组织相互合作;

() 撤销九大组织制定的同校、院团委文件精神相抵触的规定和命令;

()讨论并制定储备干部的相关细则并汇报院团委审核批准;

()审核储备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的相关资格;

()审核学院学生干部的相关任职资格;

       (九)协调各组织资源分配,确保各大组织资源均衡化;

()学院团委授予的其他职权。

附:

(一)九大组织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各大组织主要负责人。(正A类)

                      常务委员长:学生会主要负责人(上学期)/ 学生团委主要负责人(下学期)

                      副常务委员长:学生团委主要负责人(上学期)/ 学生会主要负责人(下学期)

(二)九大组织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第一小组:学生会(组长)、自律会、就业指导中心、艺术团  

                          第二小组:学生团委(组长)、宣传中心、心理自助中心、青年志愿者中心

                          第三小组:党建中心

(三)九大组织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A类考核由三方面构成:①指导老师意见;②学生组织民意调查意见;③小组组长审核意见

B类考核由三方面构成:①学生组织主要干部意见;②学生组织部门民意调查意见;③学生团委组织部部门考核意见

C类考核由两方面构成:①学生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②学生组织部门民意调查意见

 

学生干部考核不合格,处分决定分为:批评,严重批评,降级处理,撤销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