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学院关于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宿舍管理中的规定
一、违规用电
1、违规用电器包括微波炉、电冰箱、电热棒、电热锅、电热杯、电磁炉、电饭煲、随手泡等大功率电器,“三无”电器(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直接没收,不予归还。电风吹功率不得大于800W(电吹风功率根据学校要求)。宿舍不得使用违规电器。
2、校自律会将把违规用电名单报送学生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引起火灾火情的,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3、宿舍不准私拉电线,私自修改电路。电线不准拉到床头或者床沿墙壁上,更严禁从其他宿舍和空调插座接电。
二、迟归、夜不归宿
1、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每晚11:30之后实行门禁,全体同学需在每晚11:30之前回到自己的宿舍,在11:30到次日6:00之间回到宿舍的同学,或者在我们检查过程中人不在宿舍,但也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明自己去向的同学,视为迟归。
2、因特别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寝室,应提前告知辅导员并说明去向,附有相关证明,对于无故迟归、夜不归宿的同学,按照有关规定记录在案,并通报批评。
3、凡是迟归并被记录在案的同学,取消一切评先评优的资格。
三、内务
内务指的是宿舍内的日常事务,要遵循以下几点:
(1)整理床铺,床上用品叠放整齐,床铺横杆不可挂东西;
(2)按规定放置衣物、搞好平时的卫生,地板上不能有明显的污迹以及杂乱无章的物品;
(3)宿舍保持干净、整洁,生活垃圾经常清理。厕所无异味,浴室物品摆放整齐;
(4)书桌、书架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5)阳台整洁,不堆放杂物,特别是阳台上不放东西,其它生活用品摆放要整齐;
(6)门前过道上不可随意拉绳晒衣服被子;
(7)门窗上玻璃与饮水机要经常擦洗。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党员、积极分子,若是首次违规,进行批评教育,且入党积极分子取消当年的发展资格,中共预备党员推迟转正时间,中共党员当年考核为不合格;若是第二次违规,入党积极分子或中共预备党员均取消现有的入党积极分子或中共预备党员的身份,党员将给予警告处分。检查时,如果宿舍有人而不开视为拒查,首次拒查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全院通报批评,第二次拒查将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