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以及2019年福建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研究生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和我院共同进行,专业复试工作由我院组织进行。
一、复试程序
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开展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
1、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成立由学院负责人、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不得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单位的复试。
由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或纪检委员组成的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同时成立政审工作小组,政审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
制定我院切实可行的复试实施细则(包括复试程序、复试标准、复试大纲、复试项目、复试分值等),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方式和方法,事先制定考核的要求及评分规则等。
2、复试名单的确认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对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1)一志愿考生复试
因一志愿生源不足本专业录取名额,故按照1:1的比例进行复试。并报研招办审核后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含考生姓名、编号、初试科目、成绩等信息)。
(2)调剂考生复试
调剂考生采用先专业优先(某二级学科有缺额,优先选择该二级学科考生),再成绩优先(某二级学科调剂人数较多时,按成绩优先调入。在征求考生意见后,可调入有缺额的二级学科)的原则确定复试考生名单,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通过后,并报研招办审核后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含考生姓名、编号、初试科目、成绩等信息)。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1.2,调剂考生生源不足本专业录取名额时,可按照1:1的比例进行复试。
(3)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①考生须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②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需满足一志愿学科门类初试线,以及拟调剂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线。
④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⑤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调剂程序
根据学院各专业录取的实际情况,拟分批次开放调剂系统。考生如对我校有调剂意向,请按以下程序进行填报:
第一步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填报调剂志愿;
第二步 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报研究生处招生科复核。
第三步 学院对复核通过的调剂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收复试通知;
第四步 学院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并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被拟录取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择“接收待录取”;
第五步 对拟录取考生在研招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3、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一天到我院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所在学院的证明和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及一张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一张复印件;
(2)大学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单位公章;
(3)政审表,加盖所在学院的公章或者基层党组织的公章(附件一);
(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附件二);
(5)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查询下载打印);
(6)体检报告。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
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复试过程中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打分,要有现场的录音,录像、记录和签字并妥善保存材料。
二、复试内容和形式
1、化学一级学科(070300):复试分为外语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实践能力考核及思想政治考核四项内容。外语测试为英语口试、英语听力及英语笔试(科技英语翻译);综合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实践能力考核为化学设计实验,由实验设计及实验操作组成。思想政治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计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科学与技术教育(045117)、学科教学(化学)(045106):复试分为外语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实践能力考核及思想政治考核四项内容。外语测试、英语口试及英语笔试(科技英语翻译);综合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实践能力考核采用片断教学,指定教材一个章节的内容,考生有1.5小时时间编写教案及片段教学准备,并进行15分钟的片段教学。思想政治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计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标准及成绩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占总成绩的40%。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核算
化学一级学科复试成绩(百分制)= 综合能力测试(20%)+外语(翻译10% + 口试10%+听力5%)+化学设计实验(55%);
科学与技术教育、学科教学(化学)复试成绩(百分制)= 综合能力测试(20%)+ 外语(翻译10% + 口试10%+听力5%)+ 片段教学(55%);
复试成绩由专业复试小组呈报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经审核后上报校研究生处。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政审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历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各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录取以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择优录取。
*相关复试内容及参考书目
专业名称 |
一级学科(070300) |
科学与技术教育(045117) 学科教学(化学)(045106) |
复试内容 |
1.分析化学实验 2.化学专业英语 3.综合素质测试 |
1.编写教案、片段教学(考察复试考生的课堂教学技能和教材分析能力) 2.化学专业英语 3.综合素质测试 |
复试形式 |
基本实验操作等 化学专业英语(听、读、译) 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 |
编写教案、片段教学 化学专业英语(听、读、译) 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 |
参考书目 |
《分析化学实验》(第3版),华中师范大学等四校合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高中化学必修1(苏教版) (045106) 江苏教育出版社科学六年级上册(045117)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目
分析化学实验 |
《分析化学实验》(第3版),华中师范大学等四校合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无机化学实验 |
《无机化学实验》,漳州师范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系无机及材料化学教研室,厦门大学出版社 |
有机化学实验 |
《有机化学实验》(第3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
教学论 |
《教学论》李朝辉,清华大学出版社 |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 |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于向东,华东师大出版社 |
四、复试考场纪律
考生按指定时间到候考室等候,进入候考室后一律将通讯工具上交,由院复试工作人员代为保管,直至面试工作全部结束。面试过程中,与面试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接近考场。考生参加完面试后离开考场,不得再回到候考室,不得在面试考场周围逗留,不得泄露面试内容。
五、复试时间地点
2019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分批次进行,第一批次时间为一志愿考生复试2019年3月24日,面试地点:闽南师范大学达理楼中区107,实验操作考试地点:闽南师范大学达理楼北区412,片段教学考试地点:达理楼中区107。后续批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定向协议书的签订
1、凡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持《调档函》调取人事档案,同时,考生应配合学校督促档案的邮寄。
2、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定向协议书签订事宜,并于规定日期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寄送至相关地址。
3、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接受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有关违规违纪情况的信访举报和执纪问责。举报电话:0596—2591404。
2、学院安排解答人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
解答人:聂老师,电话:18760687883;邮箱:2984076860@qq.com
3、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要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畅通。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进行解答,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要求投诉和申诉的必须在结果公布三天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