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研究生科学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研究生管理工作能力,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建设,发挥助困助学功能,现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和《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细则(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学院招聘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学院设置学生辅导员岗位3个,助管岗位6个,助教岗位13个。(详见附件1:“三助一辅”岗位职责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在籍在校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基本学制内,思想品德兼优,工作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学有余力,具有承担“三助一辅”工作所必备的知识和素养。
4.需征得导师同意,不影响正常学习和科研工作。
5.符合申报岗位相关要求。
三、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学院考核、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10月20日(星期二)至10月23日(星期五)
2.资格审查:学院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3.学院考核:
(1)笔试:仅针对学生辅导员应聘者
(2)面试:学生辅导员、助教、助管的应聘者均需参加
4.公示备案:拟录用人选经过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三助一辅”招聘工作小组讨论,报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报学生工作处统一审核、公示、备案。
5.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公布的学生辅导员和学院助管、助教进行聘用。
6.选聘办法、岗位管理与考核详见附件2:“三助一辅”招聘方案
四、津贴标准
1.学生辅导员按1600元/月标准发放岗位津贴,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每生每月不超过600元。
2.助教、助管津贴每学期最多发放5个月。
五、材料报送
报名同学填写《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附件3),并于10月23日上午下班前把纸质版交至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团委办公室(科技楼南1110),同时将《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的电子版发送至584424922@qq.com。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20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