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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2-03-24

为做好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闽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闽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教育考试院重要部署和相关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公开、透明的做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经党政联席会讨论,特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第一条 复试录取的基本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过程的信息公开、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原则。

第二条 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的一般不少于5人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小组成员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院的复试工作。

(二)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按学科相近原则,成立学术学位型硕士和专业学位型硕士2个复试小组,分别具体实施对每位学术学位型硕士和专业学位型考生的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办事公正、责任心强、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导师组成,并设组长1名。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复试小组成员,且小组成员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

(三)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

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副书记等不少于3人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负责巡视监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要采用线下或回看录像等方式督查复试录取的全过程,复试工作结束后提交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巡视督查工作情况总结。

(四)开展复试工作人员政策培训

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召开培训会,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做好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运用新技术、新方法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面试工作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法治意识和保密意识。

(五)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

 所有复试试题(含同等学力笔试AB)在启封使用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等在复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严禁通过非保密方式传送、讨论有关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等涉密事项。

(六) 强化疫情防控工作

 切实做好本单位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明确考场的防疫措施,做好参加面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体温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要对复试场所统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科专业分时、分批安排复试。

第三条 招生计划

我院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6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48名(包括分析化学20名,环境化学10名,有机化学4名,无机化学8名,物理化学6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8名(包括学科教学化学14名,科学与技术教育4名)。

第四条 复试工作组织与管理

所有被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

(一)复试分数线

我院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成绩符合A类地区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教育部对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1. 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满足复试录取的情况下,按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20%并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认复试名单

2. 在第一志愿复试并拟录取之后,仍有缺额需要调剂的,调剂考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行。调剂复试考生数原则上按调剂余额数120%-200%进行,并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认复试名单。

3. 调剂考生采用专业优先(某二级学科有缺额,优先选择该二级学科考生),初试成绩优先(某二级学科调剂人数较多时,按成绩优先调入。在征求考生意见后,可调入有缺额的二级学科),本科专业背景、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等顺序依次挑选的原则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含考生姓名、编号、初试科目、成绩等信息)。

(三)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2天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到我院进行资格审查:

1. 考生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3. 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 身份证(正反面);

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

6. 准考证;

7. 大学期间成绩单(仅应届生提供)

8. 自考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自考成绩单(须在当年入学之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9. 报考定向的考生还需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

以上资料缺一不可,材料发送到邮箱:hxxy@mnnu.edu.cn;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原件邮寄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闽南师范大学科技楼南1106,收件人:周老师15859064850。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复试时,再次对考生资格和身份进行严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参加复试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所有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所有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录音、录屏、录像,在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漏、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五条 调剂工作

   425日前完成调剂复试工作。 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报考我院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修改本调剂志愿。

    (一)调剂和要求

1. 考生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 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 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 对申请同一院系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7.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 调剂复试程序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如对我院有调剂意向,请按以下程序进行填报:

第一步 学院发布接收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

第二步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填报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第三步  根据本复试工作细则,我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审核,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第四步 及时将拟被通知复试的调剂考生姓名、初试科目及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

第五步 我院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并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被拟录取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择接收待录取

第六步 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第六条  复试要求、方式、时间、内容和参考书目。

(一)复试要求

1. 每位考生需提供除本人以外的紧急联系人。

2. 每位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笔试答题,按时(不能提前或延后)交卷。

3. 笔试监考至少由两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监督并记录考场情况。

4. 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min

5. 复试过程中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并做好复试记录。

(二)复试方式及复试时间

2022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用腾讯会议,面试采用学信网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采取考官集中,考生线上的形式。请考生提前下载软件,做好准备,各复试小组腾讯会议账号及密码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复试分批次进行,第一阶段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暂定为20223月下旬,若有改变另行通知,主考室设在科技楼北1103,备用主考室设在综北505、博中103。第二阶段为缺额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将另行通知。若面试过程中出现学信网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平台和腾讯会议不能正常开展复试工作,将启动应急预案线上复试平台备用平台:钉钉

(三)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分为外语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实践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四项内容。

1. 外语测试:英语口试及英语笔试(科技英语翻译)

2. 综合能力测试: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实践能力考核:

1化学一级学科(0703):通过腾讯会议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分析实验基本操作与四大滴定中经典分析法的原理(笔试)。

2科学与技术教育(045117)、学科教学(化学)(045106:学院给定参考书目,学生根据参考书目自主选择一个章节的内容作片段教学准备进行12分钟的片段教学试讲。片段教学除考查考生专业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等专业基本功外,还考查考生的创新设计能力、创新研究能力等。复试通过远程面试系统进行,考生试讲完毕后考官可自由提问,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腾讯会议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成绩。

5. 加试科目: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笔试、片段教学准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同等学力加试均采用腾讯会议进行,面试、片段教学均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备用平台为钉钉。请提前下载相关软件并熟悉其操作。

(四)复试参考书目

1. 参考书目

专业名称

化学一级学科(070300

科学与技术教育(045117

学科教学(化学)(045106

复试内容

1.分析实验基本操作与四大滴定中经典分析法的原理。

2.化学专业英语。

3.综合素质测试。

1.片段教学(考察复试考生的课堂教学技能和教材分析能力)。

2.化学专业英语。

3.综合素质测试。

复试形式

1.分析实验基本操作与四大滴定中经典分析法的原理为笔试。

2.化学专业英语(读、译)。

3.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

1.片段教学。

2.化学专业英语(读、译)。

3.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

参考书目

《分析化学实验》(第4版),华中师范大学等四校合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科学教学(化学):

1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 普通高中教科书化学必修第一册 20207月第1 ISBN978-7-5499-8131-1

2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 普通高中教科书化学必修第二册 20207月第1 ISBN978-7-5499-8132-8

科学与技术教育:

1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 科学三年级上册  201907  ISBN978-7-5499-7958-5

2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 科学三年级下册 201912 ISBN978-7-5499-8377-3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本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2)本学院专业型硕士加试科目为以下2门。

045106学科教学(化学)

106J1有机化学 

《有机化学 (第六版(上下册))》,李景宁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106J2化学教学论

《化学教学论》刘知新主编,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045117科学与技术教育

106J3科学技术史 

《科学技术史(第三版)》,张密生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

106J4科学教学论

小学科学课程标准(1-6年级)教育部,北师大出版社,2017

第七条 复试标准及分值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读写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占总成绩的40%。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成绩核算

化学一级学科复试成绩(百分制)综合能力测试(40%+外语(20%,翻译10% + 口试10%+化学实验(40%);

科学与技术教育、学科教学(化学)复试成绩(百分制)综合能力测试(50%外语(20%,翻译10% + 口试10%片段教学(30%);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历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各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保留两位小数)。录取以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择优录取。

第八 强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 配备充足防疫物资。学院根据复试场次、人数等情况,提前配备复试工作所需防疫物资,满足考务工作人员使用需要。

(二)严格做好考务人员和考生防控工作。对考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培训,做好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每场复试前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检查健康码、测体温,复试中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隔距离。疫情严控期间,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家--工作场所两点一线要求,不得去其他无关场所。

3. 保证复试场所卫生。学院安排的复试场所要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做好复试考场环境卫生工作。复试场所、复试时间将提前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统一上报校防控办,由校防控办安排专人在复试前、复试结束后统一进行消毒。

4. 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学院将对不同专业的考生进行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复试考务人员保持距离,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

5. 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院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复试中出现突发情况,按应急预案处理,并及时上报校防控办和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第九条 复试过程纪律及防控

复试采用双机位一是主机位,用于复试。需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音箱;二是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需使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pad等平板设备(带有摄像头),需备用1个手机,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手机支持安卓和iphone,版本不能过于陈旧。请考生提前上网站进行测试是否能正常使用,并根据网站建议安装相关软件。手机需提前下载学信网、腾讯会议和钉钉APP。复试期间,请使用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并确保手机电量充足。要求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考生周围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在场。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但不得在研考机构或其他相关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复试,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考生按指定时间到网络平台候考室等候,进入候考室后房间内只有考生本人,其它无关人员不能进入,由院复试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直至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复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面试过程中,与面试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接近考场。复试全程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考生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双手置于桌上,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机、耳饰。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没有考官允许,考生不得无故离开摄像头,不得调整摄像头拍摄场景。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接触键盘、鼠标等输入设备,不得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的软件。

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若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确存在特殊困难,请提前与学院联系。考生在复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以便学院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复试中,考生若使用手机加入平台,(1)用移动数据流量联网,则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2)用WIFI联网,可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若复试过程中出现断网情况,考生需第一时间打开手机信号,确保学院与考生取得联系。

复试期间复试小组中成员的手机统一管理,独立打分。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严禁传播与复试相关的内容。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1.  以下情况,可延期面试,选择其他时间进行面试:

(1) 复试过程中,出现考生或考官网络通信不畅,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流。

(2) 考生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参加线上复试。

2. 以下情况,可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1) 考生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参加复试。

(2) 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在考官没有允许的情况下故意退出复试。

3. 因不可抗力而中断复试的,该次复试取消。在下次复试时需要重新选择另一题库进行完整复试。

第十条 录取办法与复查

(一)录取办法

学院在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 根据各专业的招生指标,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复试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调剂生源中,以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学院采取分数优先办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满分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3. 若拟录取考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

4.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6. 复试完毕后学院5个工作日之内召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学院将及时通知参加复试后无法录取的考生,以便考生做好之后的调剂工作。

7. 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核准后,在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与研招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二)资格复查

1. 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于采用远程复试的各招生学院,要加大新生复查力度,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

2.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务室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闽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负主要责任,要对本学院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

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早发现、早纠正。对考试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上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 学校及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接受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有关违规违纪情况的信访举报和执纪问责。举报电话:学校0596-2591404。邮箱:jj@mnnu.edu.cn。学院 0596-2591445(学院),邮箱:hxxy@mnnu.edu.cn

2. 学院安排解答人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

解答人:周老师,电话:15859064850;邮箱:602231220@qq.com

3. 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要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畅通。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进行解答,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要求投诉和申诉的在结果公布一周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定向协议书的签订

1. 凡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持《调档函》调取人事档案,同时,考生应配合学校督促档案的邮寄。

2. 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定向协议书签订事宜,并于规定日期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寄送至以下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闽南师范大学科技楼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杨老师收。联系电话:18876335933

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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