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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09-27

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2023年我院拟招收61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4名,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7名,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拟招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综合各专业生源数量、培养条件和推免生接收情况确定。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和参考书目见表1、表2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拟招人数 考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070301 无机化学
01 环境功能材料
02 新型清洁能源材料
03 纳米传感材料
7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或 203 日语
③617 分析化学
④915 无机化学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70302 分析化学
01 电分析化学
02 谱学分析
03 色谱分离分析
04 环境分析化学
18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或 203 日语
③617 分析化学
④915 无机化学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70303 有机化学
01 手性化合物合成及分离分析
02 有机功能材料
03 有机合成化学
04 有机光化学合成
7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或 203 日语
③617 分析化学
④917 有机化学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70304 物理化学
01 高蓄能材料的开发应用
02 新型电化学传感器的制备及应用
03 光电催化
04 多相催化
5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或 203 日语
③617 分析化学
④915 无机化学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703Z2 环境化学
01 环境生物地球化学
02 环境分析化学
03 污染控制修复化学与技术
7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或 203 日语
③617 分析化学
④823 环境学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专业学位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01 化学教材研究与教学设计
02 化学课程教学与评价
03 中学化学实验教学研究与评价
10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333 教育综合
④915 无机化学
106J1 有机化学
106J2 化学教学论
专业学位
045117 科学与技术教育
01 中外科学教材比较研究
02 中外科学教师研究
3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333 教育综合
④815 科学课程与教学论
106J3 科学技术史
106J4 自然科学基础
专业学位
085701 环境工程
01 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
02 资源化利用
03 环境安全监测技术及应用
4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302 数学二
④823 环境学
106J5 分析化学
106J6 无机化学
备注:红色标注为变化考试科目或加试科目!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为新增招生专业。

 

2 闽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2023年初试自命题参考书目
科目代码 考试科目名称 参考书目 考试时长
333 教育综合

1.《教育学》王道俊、郭文安,人教出版社,2009

2.《中国教育史》孙培青,华东师大出版社,2009

3.《简明中国教育史》王炳照等,北师大出版社,2007

4.《外国教育史》张斌贤,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

5.《教育心理学》张大均,人教出版社,2005

6.《教育心理学》陈琦、刘儒德,高教出版社,2005

3
815 科学课程与教学论

1.《小学科学课程与教学》,张红霞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2010年;

2.《义务教育科学课程标准(2022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

3
617 分析化学 《分析化学上册(第四版)》,华中师范大学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 3
823 环境学 《环境学(第二版)》,左玉辉,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3
915 无机化学 《无机化学(第六版)》,孟长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3
917 有机化学 《有机化学 (第六版(上下册))》,李景宁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3

二、学制与学费

学术学位:学制3年

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学科教学(化学)、科学与技术教育)学制2年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学制3年。

学费:每生每年人民币8000元。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院仅学科教学(化学)、科学与技术教育、资源与环境招收同等学力身份考生。(见招生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复试。

(三)我院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2个及以上学位。若在校研究生报名,须在报名时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录取前办理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或已取得就读学校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页和“研招网”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39月前有效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检验。

6.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7.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院(070301)无机化学、(070302)分析化学、(070303)有机化学、(070304)物理化学、(0703Z2)环境化学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8.考生应当按照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招生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方式: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考试大纲及命题:各专业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详见我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二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考生务必按我院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地点: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六)初试成绩将按招生工作进程安排在“研招网”公布,考生届时可上网查询。

七、复试

(一)我院根据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福建省属于一区),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院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我院将在网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复试安排在20234月底前,复试录取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和学院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我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四)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院各专业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要求详见当年复试录取办法。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确定,并在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布,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考生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考生应按照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录取

(一)我院按照上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录取前作出书面说明。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逾期未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被录取的新生,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为1至2年。

、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奖助政策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毕业于985、211高校(不含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本科生,一志愿报考并被我校录取的,学校将根据相关资助政策给予奖励学制年限内二年级(含)以上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在读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三助一辅”岗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实施为准。

、其他

(一)本简章由闽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二)我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可从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页查询,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录仅供参考。

(三)我院一律不代购参考书,考生如想购买参考书,请到各相关出版社或书店联系购买。

(四)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院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

(五)考生应按国家疫情防控规定和我校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报名、网上确认、初试和复试调剂工作,保障生命安全身体健康。

(六)请考生关注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和我院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七)我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402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36号科技信息楼南1106,邮编363000

联系电话:0596-252003515859064850  电子邮箱602231220@qq.com

学院网址:http://hxxy.mnnu.edu.cn/

附件:闽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2023年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附件【(333)教育综合考试大纲.docx】已下载
附件【(815) 科学课程与教学论考试大纲.docx】已下载
附件【(617)分析化学考试大纲.docx】已下载
附件【(915)无机化学考试大纲.docx】已下载
附件【(917)有机化学考试大纲.docx】已下载
附件【(823)环境学考试大纲.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