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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推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5-09-02

为了确保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顺利进行,选拔具有突出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附件1)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学院推荐2026届推免生工作的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6届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张茂升

成员:李苗  裴新星  蔡志雄  张燕辉  徐娟  刘凤娇  黄明强  吴荣佳

监督小组:张骁  黄旭光  李伟

二.推免名额

学院的推荐比例为推免名额的1:1.2,根据各专业应届本科生人数,综合考虑学院学科发展等因素最终确定。

三.推荐条件

1.申请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且推免当年首次进入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的闽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思想品德条件、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无任何违法记录,未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过学校记过以下纪律处分,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文为准)前处分已解除者;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为充分利用好学校的推免生名额,已确定具有推免生资格者,不允许放弃推免生资格。

3.学业条件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修完前5学期培养方案内规定的课程并获得学分,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15%(含15%,人数向下取整),不能有补考或重新学习,所有课程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雅思考试成绩不低于5.5分或新托福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两项均为两年有效),或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取得 N2 合格证书,视为符合外语要求。

(3)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外语成绩证明应当于前5学期获得。

四.推荐方式

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确定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和排名,并确定拟推荐人选和备选人选。综合评价成绩构成:学业成绩占80%,全面发展测评成绩占20%。

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成绩(被推荐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100×80%+全面发展测评成绩(百分制)×20%。

其中,(1)学业成绩测算范围,涵盖申请人自入学以来至推免工作开始前所修完的培养方案内规定的课程(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程);(2)全面发展测评成绩的指标体系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学业竞赛获奖、科研成果、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学生工作、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闽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2026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全面发展测评评分细则》(附件2)。

五.工作程序

8月27日前,学院成立推荐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报送学校审核后发布;

9月5日前,完成学生综合测评排名,组织学生自愿报名,提交《闽南师范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附件3);

9月5-8日,学生报名、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成绩和全面发展测评成绩)排名等工作,产生拟推荐和备选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

9月8日,上报推免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表、拟推荐名单和备选名单。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闽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精神为准。

七.本实施办法由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推免生工作联系人:吴荣佳   电话:18876303012


附件1. 闽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 闽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2026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全面发展测评评分细则

附件3. 闽南师范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