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2018年福建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闽南师范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研工【201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程序
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
1、复试工作的组织
成立由院系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院党委纪检委员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或裙带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同时成立政审工作小组。制定我院切实可行的复试实施细则(包括复试程序、复试标准、复试大纲、复试项目、复试分值等),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方式和方法,制定考核的要求及评分规则等。
2、复试名单的确认
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教育部对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及先来后到录取原则,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1.2,调剂考生生源不足本专业录取名额时,可按照1:1的比例进行复试。调剂考生采用先专业优先(某二级学科有缺额,优先选择该二级学科考生),再成绩优先(某二级学科调剂人数较多时,按成绩优先调入。在征求考生意见后,可调入有缺额的二级学科)的原则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含考生姓名、编号、初试科目、成绩等信息)。
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①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需满足一志愿学科门类初试线,以及拟调剂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线。
④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⑤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一天到我院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及一张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一张复印件;
③、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
④、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⑤、政审表(附件一);
⑥、体检报告。
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复试过程中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要有现场的录音或录像。
二、复试内容和形式
1、化学一级学科(070300):复试分为外语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实践能力考核及思想政治考核四项内容。外语测试为英语口试及英语笔试(科技英语翻译);综合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实践能力考核为化学设计实验,由实验设计及实验操作组成。思想政治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计成绩。
2、科学与技术教育(045117)、学科教学(化学)(045106):复试分为外语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实践能力考核及思想政治考核四项内容。外语测试为英语口试及英语笔试(科技英语翻译);综合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实践能力考核采用片断教学,指定教材一个章节的内容,考生有1.5小时时间编写教案及片段教学准备,并进行15分钟的片段教学。思想政治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计成绩。
三、复试标准及成绩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占总成绩的40%。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核算
化学一级学科复试成绩(百分制)= 综合能力测试(20%)+外语(翻译10% + 口试10%)+化学设计实验(60%);
科学与技术教育、学科教学(化学)复试成绩(百分制)= 综合能力测试(20%)+ 外语(翻译10% + 口试10%)+ 片段教学(60%);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政审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历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各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录取以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择优录取。
*相关复试内容及参考书目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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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0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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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技术教育(045117)
学科教学(化学)(04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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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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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无机分析实验,配制溶液。
2.化学专业英语
3.综合素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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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写教案、片段教学(考察复试考生的课堂教学技能和教材分析能力)
2.化学专业英语
3.综合素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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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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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化学基础实验为实验操作
化学专业英语(读、译)
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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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教案、片段教学
化学专业英语(读、译)
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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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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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化学实验》(第3版),华中师范大学等四校合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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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化学必修1(苏教版)
(045106)
江苏教育出版社科学六年级上册(04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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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目
分析化学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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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化学实验》(第3版),华中师范大学等四校合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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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化学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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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化学实验》,漳州师范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系无机及材料化学教研室,厦门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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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化学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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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化学实验》(第3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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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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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论》李朝辉,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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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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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于向东,华东师大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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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考场纪律
考生按指定时间到候考室等候,进入候考室后一律上交通讯工具,由院复试工作人员代为保管,直至面试工作全部结束。面试过程中,与面试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接近考场。考生参加完面试后离开考场,不得再回到候考室,不得在面试考场周围逗留,不得泄露面试内容。
五、复试时间地点
2018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分批次进行,第一阶段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18年3月25日,地点在达理楼中区107。第二阶段为缺额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定向协议书的签订
1、凡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持《调档函》调取人事档案,同时,考生应配合学校督促档案的邮寄。
2、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定向协议书签订事宜,并于规定日期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寄送至相关地址。
3、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接受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有关违规违纪情况的信访举报和执纪问责。举报电话:0596—2591404。
2、学院安排解答人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
解答人:聂老师,电话:18760687883;邮箱:2984076860@qq.com
3、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要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畅通。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进行解答,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要求投诉和申诉的在结果公布一周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化学与环境学院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