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教育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2002年实施的教育部12号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指出:“学校应当对在校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2010年施行的教育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也规定:“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计划。”
实验室安全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保障,关系到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的和谐稳定。为确保实验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学生的安全防范技能,化学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教育,在大一上学期对所有新生开设实验室安全课程,进行安全逃生和消防安全演练,课程结束后将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化学学院院长翁文教授及实验室相关管理人员担任实验室安全课程的教学任务。课程主要讲授消防安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危险化学品、用电安全、压力容器安全、辐射安全与防护、化学实验的基本安全操作、实验事故的防范与应急处理、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处理等内容,并配合现场演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