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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2026-09-17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闽南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做好我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保障推免招生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接收专业和名额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接收硕士推免生数

070301

无机化学

3

070302

分析化学

11

070303

有机化学

3

070304

物理化学

3

0703Z2

环境化学

3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4

045117

科学与技术教育

1

085700

资源与环境

3

085600

材料与化工

3

注:实际接收名额由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接收对象和条件

(一)接收对象

我院各接收专业均可接收已获得本科所在高校推免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恪守学术道德,愿意为国家和社会建设服务。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申请人须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

3.在入学报到前获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其他受到处分的违规、违纪行为。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接收工作安排

(一)报名申请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院的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填报志愿,“推免系统”报名开放起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9:00-2026年10月18日。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26年9月22日—10月20日。

根据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请关注我院在官网的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复试方式

我院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远程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软件,考生须提前下载最新客户端,熟练操作并完成设备及网络调试,“腾讯会议”账号信息将及时通知考生,请考生关注。

(四)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闽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见附件1);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4.本人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高校推荐部门公章);

5.有英语水平相关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1份;

6.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602231220@qq.com,纸质版请于复试前通过现场递交或者快递寄达(EMS或顺丰):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科信楼南1106,0596-2520035,周老师收。


四、复试内容及分值

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

分值

备注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面试

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外语听说能力

面试

15

英语口语和口头翻译

专业素质和能力

面试

45

考生进行PPT汇报,内容须包括:本科期间主干课程及专业知识学习情况、参与学科竞赛或科研项目情况、已发表的论文和专利情况、各类获奖情况、本科毕设情况等

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

40

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录取规则

(一)各专业(领域)严格依据复试成绩(总分100分)进行排名。对各项考核合格考生,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情况,可在本专业复试合格考生范围内,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1. 复试成绩不合格,即复试成绩<60分;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 体检结果不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4. 报考材料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违背诚信原则;

5. 其他不符合教育部及学校推免招生录取条件的情形。

(二)学院将通过“推免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务必在系统提示的规定时限内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一旦考生在系统接受我院待录取确认,我校原则上将不予解锁,请考生充分知悉。


六、其他

(一)本工作方案在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及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在招生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二)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及邮箱:0596-2520035,602231220@qq.com;

学院监督电话:0596‑2520922。

学院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 36 号科技信息楼南1106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2026年9月17日


附件【附件1 闽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