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闽南师大〔2021〕33号、《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闽南师大〔2021〕34号有关精神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公开、透明做好研究生复试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一条 复试录取的基本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二条 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
1. 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且不得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具体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 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按学科相近原则,成立学术学位型硕士和专业学位型硕士2个复试小组,分别具体实施对每位学术学位型硕士和专业学位型考生的复试考核。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导师组成,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复试小组成员,且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名,各设立一个组长。
3. 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
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副书记等不少于3人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过程进行巡视监督。
第三条 招生计划
我院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4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44名(包括分析化学18名,环境化学10名,有机化学3名,无机化学8名,物理化学5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名(包括学科教学化学16名,科学与技术教育4名)。
第四条 复试名单的确定
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教育部对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1. 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满足复试录取的情况下,按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20%并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认复试名单。
2. 在第一志愿复试并拟录取之后,仍有缺额需要调剂的,调剂考生复试差额进行。调剂复试考生数原则上按调剂余额数的120%-200%进行,并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认复试名单。
3. 调剂考生采用专业优先(某二级学科有缺额,优先选择该二级学科考生),初试成绩优先(某二级学科调剂人数较多时,按成绩优先调入。在征求考生意见后,可调入有缺额的二级学科),本科专业背景、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等顺序依次挑选的原则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含考生姓名、编号、初试科目、成绩等信息)。
第五条 对复试调剂考生的要求
1. 考生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 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 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 对申请同一院系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7.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六条 调剂程序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如对我院有调剂意向,请按以下程序进行填报:
第一步 学院发布接收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
第二步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填报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第三步 根据本复试工作细则,我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审核,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第四步 及时将拟被通知复试的调剂考生姓名、初试科目及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
第五步 我院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并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被拟录取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择“接收待录取”;
第六步 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第七条 复试方式、要求、内容。
1.复试方式
2021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用腾讯会议,面试采用学信网研招远程面试系统,采取考官集中,考生线上的形式。
复试分批次进行,第一阶段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3月下旬,若有改变另行通知,主考室设在科技楼北1103,备用主考室设在博中102;第二阶段为缺额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将另行通知。若面试过程中出现学信网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平台和腾讯会议不能正常开展复试工作,将启动应急预案线上复试平台备用平台:钉钉。
2. 复试要求
(1)每位考生需提供除本人以外的紧急联系人。
(2)每位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笔试答题,按时(不能提前或延后)交卷。
(3)笔试监考至少由两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监督并记录考场情况。
(4)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min。
(5)复试过程中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要有现场的全程录音或录像。
3. 复试主要内容
(1) 化学一级学科(070300):复试分为外语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实践能力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四项内容。外语测试为英语口试及英语笔试(科技英语翻译);综合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实践能力考核为分析实验基本操作与四大滴定中经典分析法的原理(笔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成绩。复试笔试和同等学力加试将通过腾讯会议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将通过腾讯会议进行。
(2) 科学与技术教育(045117)、学科教学(化学)(045106):复试分为外语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实践能力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四项内容。外语测试为英语口试及英语笔试(科技英语翻译);综合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实践能力考核采用片断教学,指定教材一个章节的内容,考生有1.0小时的时间作片段教学准备,并进行10-12分钟的片段教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成绩。复试笔试和同等学力加试将通过腾讯会议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将通过腾讯会议进行。
第八条 复试标准及分值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读写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占总成绩的40%。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成绩核算
化学一级学科复试成绩(百分制)= 综合能力测试(40%)+外语(20%,翻译10% + 口试10%)+化学实验(40%);
科学与技术教育、学科教学(化学)复试成绩(百分制)= 综合能力测试(40%)+ 外语(20%,翻译10% + 口试10%)+ 片段教学(40%);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历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各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保留两位小数)。录取以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择优录取。
第九条 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2天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到我院进行资格审查:
1. 考生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3. 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 身份证;
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
6. 准考证;
7. 报考定向的考生还需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
以上资料缺一不可,材料发送到邮箱:hxx@mnnu.edu.cn;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原件邮寄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闽南师范大学科技楼南1101,收件人:周老师15859064850。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第十条 强化疫情防控工作
1. 配备充足防疫物资。学院根据复试场次、人数等情况,提前配备复试工作所需防疫物资,满足考务工作人员使用需要。
2. 严格做好考务人员和考生防控工作。对考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培训,做好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复试考务人员要进行近期旅居史、接触史、健康情况开展14天回溯排查,居家隔离已满14天。每场复试前所有人员测体温,不近距离交流。由于本次复试为线上复试,考生本人做好自身防疫工作。
3. 保证复试场所卫生。学院安排的复试场所要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做好复试考场环境卫生工作。复试场所、复试时间将提前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统一上报校防控办,由校防控办安排专人在复试前、复试结束后统一进行消毒。
4. 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学院将对不同专业的考生进行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复试考务人员保持距离,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
5. 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院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复试中出现突发情况,按应急预案处理,并及时上报校防控办和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第十一条 复试过程纪律及防控
复试采用双机位。一是主机位,用于复试。需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音箱;二是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需使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pad等平板设备(带有摄像头),需备用1个手机,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手机支持安卓和iphone,版本不能过于陈旧。请考生提前上网站进行测试是否能正常使用,并根据网站建议安装相关软件。手机需提前下载学信网、腾讯会议和钉钉APP。复试期间,请使用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并确保手机电量充足。要求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考生周围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在场。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但不得在研考机构或其他相关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复试,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考生按指定时间到网络平台候考室等候,进入候考室后房间内只有考生本人,其它无关人员不能进入,由院复试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直至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复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面试过程中,与面试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接近考场。复试全程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考生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双手置于桌上,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机、耳饰。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没有考官允许,考生不得无故离开摄像头,不得调整摄像头拍摄场景。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接触键盘、鼠标等输入设备,不得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的软件。
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若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确存在特殊困难,请提前与学院联系。考生在复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以便学院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复试中,考生若使用手机加入平台,(1)用移动数据流量联网,则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2)用WIFI联网,可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若复试过程中出现断网情况,考生需第一时间打开手机信号,确保学院与考生取得联系。
复试期间复试小组中成员的手机统一管理,独立打分。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严禁传播与复试相关的内容。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1. 以下情况,可延期面试,选择其他时间进行面试:
(1) 复试过程中,出现考生或考官网络通信不畅,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流。
(2) 考生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参加线上复试。
2. 以下情况,可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1) 考生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参加复试。
(2) 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在考官没有允许的情况下故意退出复试。
3. 因不可抗力而中断复试的,该次复试取消。在下次复试时需要重新选择另一题库进行完整复试。
第十二条 录取办法与复查
学院在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 根据各专业的招生指标,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复试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调剂生源中,以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复试完毕后学院按照要求将考生相关复试材料上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招生科,由招生科审核拟录取名单。学院将及时通知参加复试后无法录取的考生,以便考生做好之后的调剂工作。
3. 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核准后,在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与研招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4. 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于采用远程复试的各招生学院,要加大新生复查力度,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5.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务室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闽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定向协议书的签订
1. 凡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持《调档函》调取人事档案,同时,考生应配合学校督促档案的邮寄。
2. 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定向协议书签订事宜,并于规定日期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寄送至以下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闽南师范大学科技楼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杨老师收。联系电话:18876335933。
3. 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十四条 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负主要责任,要对本学院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
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早发现、早纠正。对考试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上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 学校及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接受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有关违规违纪情况的信访举报和执纪问责。举报电话:学校0596-2591404。邮箱:jj@mnnu.edu.cn。学院 0596-2591445(学院),邮箱:hxx@mnnu.edu.cn。
2. 学院安排解答人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
解答人:周老师,电话:15859064850;邮箱:602231220@qq.com
3. 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要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畅通。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进行解答,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要求投诉和申诉的在结果公布一周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 复试内容及参考书目
1、复试内容及参考书目
专业名称 |
化学一级学科(070300) |
科学与技术教育(045117) 学科教学(化学)(045106) |
复试内容 |
1.分析实验基本操作与四大滴定中经典分析法的原理。 2.化学专业英语。 3.综合素质测试。 |
1.片段教学(考察复试考生的课堂教学技能和教材分析能力)。 2.化学专业英语。 3.综合素质测试。 |
复试形式 |
1.分析实验基本操作与四大滴定中经典分析法的原理为笔试。 2.化学专业英语(读、译)。 3.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 |
1.片段教学。 2.化学专业英语(读、译)。 3.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 |
参考书目 |
《分析化学实验》(第4版),华中师范大学等四校合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高中化学必修1(苏教版)(045106) 江苏教育出版社科学四年级上册2020年06月 ISBN 9787549979592(045117) |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本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2)本学院专业型硕士加试科目为以下2门。
045106学科教学(化学) |
106J1有机化学
|
《有机化学 (第六版(上下册))》,李景宁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
106J2化学教学论 |
《化学教学论》刘知新主编,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
045117科学与技术教育 |
106J3科学技术史
|
《科学技术史(第三版)》,张密生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年 |
106J4科学教学论 |
小学科学课程标准(1-6年级)教育部,北师大出版社,2017年 |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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