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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3-03-26

为做好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福建省研究生招生录取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考院研〔2023〕3号)、《闽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闽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闽南师大〔2023〕33号)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教育考试院重要部署和相关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公开、透明的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经党政联席会讨论,特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第一条 复试录取的基本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录取要求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过程的信息公开、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原则。

第二条 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党委负责人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的一般不少于5人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小组成员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院的复试。

(二)成立复试工作小组

1. 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按学科相近原则,成立化学学科硕士学位复试小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小组和环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小组,分别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品行公正、业务熟练和责任心强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导师组成,并设组长1名。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复试小组成员,且小组成员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

2. 成立复试资格审核小组

由学院党委组织员为组长,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教学秘书为成员负责审核复试考生的复试资格。

3. 成立复试思想政治考核小组

由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学院党委组织员和研究生辅导员组成,负责考核复试考生的政治思想是否合格。

(三)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

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和副书记等不少于3人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负责巡视监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

(四)复试录取工作解答人

研究生教学秘书:周玉贞  联系电话:15859064850

(五)开展复试工作人员政策培训

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召开培训会,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做好考试安全、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运用新技术、新方法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法治意识和保密意识。

(六)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学院将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要求考生复试全程恪守诚信,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第三条 招生计划

我院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67名。各专业计划招生名额如下表:

闽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2023年拟招生计划

学科

招生专业

招生

人数

合计招生人数

招生总人数

化学(0703)

无机化学(070301)

7

46

67

分析化学(070302)

20

有机化学(070303)

7

物理化学(070304)

5

环境化学(0703Z2)

7

教育(0451)

学科教学(化学)(045106)

12

15

科学与技术教育(045117)

3

资源与环境(0857)

环境工程(085701)

6

6

第四条 复试工作组织与管理

所有被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

(一)复试分数线

我院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成绩符合A类地区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

(二)复试方式和复试时间

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分为笔试、面试、政审,另外化学一级学科学硕还需进行分析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学科教学(化学)、科学与技术教育还需进行教学设计和片段教学试讲。

复试分批次进行,第一阶段为一志愿考生复试,复试时间从2023年3月下旬开始,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第二阶段为缺额调剂考生复试,调剂复试从4月6日开始,调剂复试时间将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学院官网(网址:https://hxxy.mnnu.edu.cn/)中的通知公告信息。

(三)复试要求

1. 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 每位考生需提供除本人以外的紧急联系人。

3. 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原则上由本学科专业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

   4.复试专家评委对每位考生的现场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评分并签名。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并做好复试记录。

5. 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工作机制。

(四)复试比例和复试名单的确定

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教育部对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挑选、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细则如下:

1. 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所有满足本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 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满足复试录取的情况下,原则上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20%并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认复试名单。

3. 在第一志愿复试并拟录取之后,仍有缺额需要调剂的,调剂考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行。调剂复试考生数原则上按“调剂余额数”的200%进行,并根据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认复试名单。

4. 调剂考生采用专业优先(某二级学科有缺额,优先选择该二级学科考生),初试成绩优先(某二级学科调剂人数较多时,按成绩优先调入。在征求考生意见后,可调入有缺额的二级学科),本科专业背景、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等顺序依次挑选的原则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含考生姓名、编号、初试科目、成绩等信息)。

(五)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2天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到我院进行资格审查:

1. 应届生: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

 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 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3. 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 初试准考证;

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

6. 闽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可从校招生网站下载,考生本人亲笔签字);

7. 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 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2023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9. 报考定向的考生还需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

以上1-7材料缺一不可,8-9相关考生提供,复试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xy@mnnu.eud.cn;复试纸质版材料请于复试报到资格审核时提交,报到地点为:科技信息楼南1108。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第五条 调剂工作

4月30日前完成调剂复试工作。 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报考我院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修改本调剂志愿。

(一)调剂条件和要求

1. 考生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 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3.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 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 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可视为相同,但均只允许顺向调剂。

7. 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院系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8.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体检标准。

9. 按照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的一致性、初试成绩、调剂生本科专业背景等综合评估确定调剂生复试名单。

每批次调剂系统开放前本院官网页公布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二) 调剂复试录取程序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如对学院有调剂意向,请按以下程序进行填报:

第一步 学院发布接收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及余额情况。

第二步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填报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第三步  根据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我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审核,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

第四步 学院及时将拟被通知复试的调剂考生姓名、初试科目及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

第五步 学院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第六步 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第六条 复试内容和参考书目。

(一)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分为外语测试、实践能力考核、综合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四项内容。

1. 外语测试:英语口试及英语笔试(科技英语翻译)

2.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实践能力考核:

(1)化学一级学科(0703):考核内容为无机化学、分析实验基本操作与四大滴定中经典分析法的原理(笔试+实验操作)。

(2)环境工程(085701):面试时考官随机抽取一套题目(两个问题)进行提问。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3)科学与技术教育(045117)、学科教学(化学)(045106学院给定参考书目并从参考书目中抽取六个章节内容公布给考生,复试时考生从这六个章节内容中随机抽取一个章节的内容作1课时的片段教学设计(完成时间1小时),之后以片段教学设计章节内容进行10分钟以内的片段教学试讲。考查考生专业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等专业基本功外,还考查考生的创新设计能力、创新研究能力等。

学科教学(化学)教学设计及片段教学题目

序号

章节内容和题目

1

专题1 第二单元 物质的量

2

专题3 第一单元 氯气的性质及应用

3

专题3 第一单元 氧化还原反应

4

专题3 第二单元 钠的性质与制备

5

专题3 第二单元 离子反应

6

专题5 第二单元 离子键

科学与技术教育教学设计及片段教学题目

序号

章节内容和题目

1

第二单元 第一节 运动与位置

2

第二单元 第三节 运动的快慢

3

第三单元  第三节 摩擦力

4

第三单元  第四节 浮力

5

第四单元 第一节 点亮小灯泡

6

第四单元  第二节 导体和绝缘体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成绩。

5. 加试科目: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二)复试参考书目

专业名称

化学一级学科(0703

科学与技术教育(045117

学科教学(化学)(045106

环境工程

085701)

复试内容

1.无机实验分析实验基本操作与四大滴定中经典分析法的原理。

2.化学专业英语。

3.综合素质测试。

1.教学设计、片段教学(考察复试考生的课堂教学技能和教材分析能力)。

2.化学专业英语。

3.综合素质测试。

1.资源与环境基本专业知识。

2.化学专业英语

3.综合素质测试


复试形式

1.无机实验分析实验基本操作与四大滴定中经典分析法的原理(笔试+分析实验操作)。

2.化学专业英语(读、译)。

3.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

1.教学技能(教学设计+片段教学试讲)。

2.化学专业英语(读、译)。

3.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

1. 专业知识抽题问答。

2. 化学专业英语(读、译)。

3.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

参考书目

1.《分析化学实验》(第4版),华中师范大学等四校合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无机化学实验》(第四版),闽南师范大学无机及材料化学教研室编,厦门大学出版社。

科学教学(化学):

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 普通高中教科书化学必修第一册 20207月第1 ISBN978-7-5499-8131-1


科学与技术教育:

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 科学四年级上册 2019年12月 ISBN978-7-5499-8377-3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本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2)本学院专业型硕士加试科目为以下2门。

045106学科教学(化学)

106J1有机化学


《有机化学 (第六版(上下册))》,李景宁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106J2化学教学论

《化学教学论》刘知新主编,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045117科学与技术教育

106J3科学技术史


《科学技术史(第三版)》,张密生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

106J4自然科学基础

《自然科学基础》第2版,张民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2008年

085701环境工程

106J5分析化学

分析化学上册(第四版),华中师范大学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

106J6无机化学

无机化学(第六版),孟长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第七条 成绩的评定与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占总成绩的40%(保留两位小数)。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化学一级学科复试成绩(百分制)= 综合能力测试(45%+外语(15%,翻译7.5% + 口试7.5%+化学实验(40%,理论16%+分析实验操作24%);

环境工程复试成绩(百分制)=综合能力测试(45%)+外语(15%,翻译7.5% + 口试7.5%+专业基础知识(40%)

科学与技术教育、学科教学(化学)复试成绩(百分制)= 综合能力测试(35%+ 外语(15%,翻译7.5% + 口试7.5%+ 片段教学(50%);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历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各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保留两位小数)。录取以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择优录取。

第七条 录取办法与复查

(一)录取办法

学院在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 根据各专业的招生指标,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复试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调剂生源中,以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学院采取分数优先办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满分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3. 若拟录取考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

4.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6. 复试完毕后学院5个工作日之内召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学院将及时通知参加复试后无法录取的考生,以便考生做好之后的调剂工作。

7. 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核准后,在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与研招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二)资格复查

1. 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 拟录取考生拟录取后提交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按闽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负主要责任,要对本学院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

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早发现、早纠正。对考试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上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 学校及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接受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有关违规违纪情况的信访举报和执纪问责。举报电话:学校0596-2591404。邮箱:xjw@mnnu.edu.cn。学院 0596-2591445(学院),邮箱:hxxy@mnnu.edu.cn

2. 学院安排解答人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

解答人:周老师,电话:15859064850;邮箱:602231220@qq.com

3. 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要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畅通。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进行解答,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要求投诉和申诉的在结果公布一周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定向协议书的签订

1. 凡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持《调档函》调取人事档案,同时,考生应配合学校督促档案的邮寄。

2. 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定向协议书签订事宜,并于规定日期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寄送至以下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闽南师范大学科技楼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杨老师收(科技信息楼南1110)。联系电话:18876335933

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2023年3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