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5年福建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考〔2025〕2号)《闽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闽南师大〔2025〕33号)等文件要求和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的基本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录取要求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院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二、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党委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组员8名组成,具体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小组成员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院的复试。
(二)成立复试工作小组
1.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按学科相近原则,成立化学一级学科复试小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小组、环境工程和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小组,分别实施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原则上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品行公正、业务熟练和责任心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并设组长1名。复试小组成员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
2. 复试资格审核小组
由学院党委组织员为组长,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教学秘书为成员负责审核考生的复试资格。
3. 复试思想政治考核小组
由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学院党委组织员和研究生辅导员组成,负责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三)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
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共不少于3人,负责巡视监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
(四)开展复试工作人员政策培训
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召开培训会,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做好考试安全、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运用新技术、新方法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法治意识和保密意识。
(五)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
1.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所有参与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2. 学院将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要求考生复试全程恪守诚信,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三、招生计划
学院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72名,各专业计划招生名额见下表。
闽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2025年拟招生计划 |
学科 | 招生专业 | 招生 人数 | 招生人数小计 | 招生人数总计 |
化学(0703) | 无机化学(070301) | 7 | 49 | 72 |
分析化学(070302) | 20 |
有机化学(070303) | 7 |
物理化学(070304) | 7 |
环境化学(0703Z2) | 8 |
教育(0451) | 学科教学(化学)(045106) | 9 | 12 |
科学与技术教育(045117) | 3 |
资源与环境(0857) | 环境工程(085701) | 6 | 6 |
材料与化工(0856) | 材料与环工(085600)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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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方式及复试时间
(一)复试方式
1. 现场复试
化学一级学科学硕、教育硕士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2. 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环境工程专业、材料与化工专业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运用学信网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通过考官集中、考生线上的形式进行。考生需提前下载软件,做好准备,保持通讯通畅。
(二)复试时间
1. 第一志愿复试
复试时间从2025年3月下旬开始,4月3日前完成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 调剂复试
复试时间从4月8日开始,4月25日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调剂复试时间将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学院官网(网址:https://hxxy.mnnu.edu.cn)中的通知公告。
五、复试名单的确认
考生初试成绩要求符合A类地区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
1. 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20%并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认复试名单。
2.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计划数的120%的专业,所有满足本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3. 在第一志愿复试并拟录取之后,仍有缺额需要调剂的,“调剂余额数”的差额比例原则上按照200%确定。调剂考生按照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综合本科专业背景,按照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认复试名单,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与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含考生姓名、编号、初试科目、成绩等信息)。
六、复试要求
1.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 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原则上由本学科专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
3. 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 复试专家评委对每位考生的现场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评分并签名,评委不得交头接耳,不得互相讨论评分情况甚至喧哗。
5. 复试过程中将安排专人,做好每个考生复试的详细作答情况记录,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违规违纪物品进场。
七、复试资格审查
1. 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
2. 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 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
5.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6. 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 闽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可从校招生网站下载,考生本人亲笔签字);
8. 自考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自考成绩单或准考证(须在当年入学之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9. 报考定向的考生还需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Zyz15859064850@163.com;纸质版材料请于复试报到资格审核环节提交,报到地点为:科技信息楼北1103。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在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信息,若出现泄漏情况,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初试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九、调剂工作
(一)调剂系统开关时段
1. 学院将于4月8日开始调剂复试工作。22:00至次日8:00不得发送复试、拟录取通知。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不超过36小时。报考我院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修改调剂志愿。
2. 学院每批次调剂系统开放前将在学院官网公布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二)调剂条件和要求
1. 考生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须符合我院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 有机化学专业仅接收专业课考试科目中有《有机化学》科目的调剂考生。
6. 科学与技术教育(045117)专业优先接收本科专业背景为科学教育、理工科等师范专业的调剂考生。学科教学(化学)(045106)专业优先接收本科专业背景为化学教育、理工科等师范专业的调剂考生。
(三)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复试采用双机位。一是主机位,用于复试。需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音箱;二是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需使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pad等平板设备(带有摄像头),需备用1部手机,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手机支持安卓和iPhone,版本不能过于陈旧。请考生提前上网站进行测试是否能正常使用,并根据网站建议安装相关软件。手机需提前下载学信网、钉钉APP。复试期间,请使用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并确保手机电量充足。要求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考生周围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在场。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但不得在研考机构或其他相关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复试,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考生按指定时间到网络平台候考室等候,进入候考室后房间内只有考生本人,其他无关人员不能进入,由院复试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直至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复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面试过程中,与面试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接近考场。复试全程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考生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双手置于桌上,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机、耳饰。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没有考官允许,考生不得无故离开摄像头,不得调整摄像头拍摄场景。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接触键盘、鼠标等输入设备,不得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的软件。
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若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确存在特殊困难,请提前与学院联系。考生在复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复试中,考生若使用手机加入平台:(1)用移动数据流量联网,则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2)用WI-FI联网,可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若复试过程中出现断网情况,考生需第一时间打开手机信号,确保学院与考生取得联系。
(四)调剂复试录取流程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如对学院有调剂意向,请按以下程序进行填报:
1. 学院发布接收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及余额情况。
2.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填报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3. 我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审核,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提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备案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
4. 学院网站及时公布进入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姓名、初试科目及成绩。
5. 学院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6.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十、复试内容和参考书目
(一)复试主要内容
1. 外语测试:英语口试及英语翻译(英语口头翻译)。
2.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实践能力考核:
化学一级学科(0703):主要考查化学实验的基础操作及原理(实验操作)。
环境工程(085701)、材料与化工(085600):面试时考官随机抽取题目进行提问,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科学与技术教育(045117)、学科教学(化学)(045106):学院给定参考书目,并从参考书目中抽取六个章节内容公布给考生,复试时考生从这六个章节内容中随机抽取一个章节的内容作1课时的片段教学设计(完成时间1小时),之后以片段教学设计章节内容进行10分钟以内的片段教学试讲。除考查考生专业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等专业基本功外,还考查考生的创新设计能力、创新研究能力等。教学设计及片段教学题见附件1.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成绩。
5. 加试科目: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二)复试参考书目(见附件2)
(三)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 本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2. 本学院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加试科目见附件3。
十一、成绩的评定与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占总成绩的40%(保留两位小数)。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化学一级学科复试成绩(百分制)= 综合能力测试(45%)+外语(15%,翻译7. 5% + 口试7. 5%)+化学实验(40%);
环境工程、材料与化工复试成绩(百分制)=综合能力测试(45%)+外语(15%,翻译7. 5% + 口试7. 5%)+专业基础知识(40%);
科学与技术教育、学科教学(化学)复试成绩(百分制)= 综合能力测试(30%) + 外语(15%,翻译7. 5% + 口试7. 5%)+ 片段教学(55%);
各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保留两位小数)。
十二、录取办法
学院在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 根据各专业的招生指标,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复试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调剂生源中,以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若拟录取考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当批次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取。
3. 不予录取情况: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5. 复试完毕后学院及时召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学院将及时通知参加复试后无法录取的考生,以便考生做好之后的调剂工作。
6. 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在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与研招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十三、体检与资格复查
拟录取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提交体检报告,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考生的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四、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负主要责任,要对本学院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监督小组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早发现、早纠正。对考试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上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 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接受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有关违规违纪情况的信访举报和执纪问责。联系电话:0596-2591445,邮箱:hxxy@mnnu.edu.cn。
2. 学院安排工作人员专门解答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解答人:周老师,电话:0596-2520035;邮箱:602231220@qq.com
3. 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要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畅通。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进行解答,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要求投诉和申诉的在结果公布一周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十五、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定向协议书的签订
凡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持《调档函》调取人事档案,同时,考生应配合学校督促档案的邮寄。
录取类别为定位培养的考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定向协议书签订事宜,并于规定日期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寄送至以下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闽南师范大学科技楼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杨老师收(科技信息楼南1110)。联系电话:18876335933。
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2025年3月26日